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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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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委托就下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膳食科食品(牛、羊肉类、蔬菜、水果、粮油)供应项目

招标编号:2023-XBZC-01066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

采购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39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991-30561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5823555

采购需求:一包:牛、羊肉类猪肉(鲜肉、冻肉等)供应二包蔬菜、水果等供应三包:粮油(主粮、杂粮等)供应;产品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技术总体要求”。

备注:每包中标一家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

采购用途:自用。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预算:无,以实际结算为准

投标最高限价:无。

服务期:3合同一年一签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523日至2023529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30下午16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开户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

账号:107638779707

项目联系人:王静  陈玉萍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2 招标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若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属小型、微型企业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符合《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于监狱企业的,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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