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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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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视频拍摄、制作及平台运营类服务项目进行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视频拍摄、制作及平台运营类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160000元,单价合计限价:43800元。

注:本项目报价方式: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填报综合单价,总价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项目编号:ETYYS2024-02

四、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需提供上述网页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报名期限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以上(1)-(3)项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核对

六、报名时间202425日至2024223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齐全磋商公告所要求的证件,证件不全者报名不予接待)。

七、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阿勒泰路393号自治区儿童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中心102办公室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226日1100 (北京时间)

九、磋   : 阿勒泰路393号自治区儿童医院1号楼4楼2号会议室

十、刊登媒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官网

十一、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91-305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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