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知名度及影响力,加强与媒体间合作关系,拓增宣传途径与渠道。现邀请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公司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二、服务内容和期限
(一)服务需求及内容
各媒体单位依托自身资源优势,根据医院特点,策划制定针对医院全年宣传推广方案。
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党建文化宣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情况、惠民举措、专家及先进人物宣传、先进技术及设备推广、重点学科展示、疾病防治科普、科研教学成果展示、卫生健康节日等活动宣传等,旨在通过医媒合作,多渠道、全方位展示医院履行公立医院责任担当及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果。
(二)服务形式
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以文图、视频、直播等多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三)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价格
单家媒体合作服务费用不超过15万元/年。
意向单位请于2024年9月1日前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305619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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