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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解读及二级医院质量管理实施探讨班通知

各有关二、三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自治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受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委托,决定举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解读及二级医院质量管理实施探讨班,项目编号:20171502A-025 (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6月18日至20日培训,6月18日全天报到。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1、报到通过电话(0991-7504842)、QQ54033490留言或邮箱报名

   2、培训地点:自治区人民医院新门诊楼8楼5号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范围

1、区各二、三级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院长、副院长、医务处(科)、质控办(科)、病案统计科(室)、绩效办、医保办、信息科(中心)、物价、药剂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等;

2、临床路径质量管理专干及科室质量管理业务骨干

四、培训内容

(一)分级诊疗供给侧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作用

自治区人民医院王发省主任医师

(二)临床路径管理与DRGs在医疗质量控制中的问题及探讨

自治区人民医院陆晨主任医师

(三)医疗纠纷对质量管理的启示

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牛伟亚主任医师

(四)ICD编码与病案首页质量控制

自治区人民医院蒋丽娣主任医师

(五)门诊质量管理持续改进

自治区人民医院朱登浩主任医师

(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构架及考核办法

自治区人民医院雷韦主任医师

(七)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在外科体系管理中的应用

自治区人民医院苏鹏程主任医师

(八)《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在医院医疗质控管理中的应用

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冯蕾副主任医师

(九)内科体系医疗质量管理方法探讨

自治区人民医院毛敏主任医师

五、其他事项

  1、凡参加本次培训班的所有学员50元/人(含资料费),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将授予自治区级一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3分,参加者务必携带学分卡。

  2、参训人员食宿食、交通费用自理,需要住宿者请在回执统一说明,会务组可以统一安排。

  3、请各单位积极派人参加培训,并于2017年6月10日前将培训回执报至54033490@qq.com或电话。

六、联系人及电话:李攀宏13609998383     

电子邮箱:54033490@qq.com

附件:《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解读及二级医院质量管理实施探讨班回执表

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医务部科教科                              

201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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