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解读及二级医院质量管理实施探讨班通知
各有关二、三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自治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受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委托,决定举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解读及二级医院质量管理实施探讨班,项目编号:20171502A-025 (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6月18日至20日培训,6月18日全天报到。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1、报到通过电话(0991-7504842)、QQ54033490留言或邮箱报名
2、培训地点:自治区人民医院新门诊楼8楼5号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范围
1、区各二、三级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院长、副院长、医务处(科)、质控办(科)、病案统计科(室)、绩效办、医保办、信息科(中心)、物价、药剂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等;
2、临床路径质量管理专干及科室质量管理业务骨干
四、培训内容
(一)分级诊疗供给侧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作用 | 自治区人民医院王发省主任医师 |
(二)临床路径管理与DRGs在医疗质量控制中的问题及探讨 | 自治区人民医院陆晨主任医师 |
(三)医疗纠纷对质量管理的启示 | 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牛伟亚主任医师 |
(四)ICD编码与病案首页质量控制 | 自治区人民医院蒋丽娣主任医师 |
(五)门诊质量管理持续改进 | 自治区人民医院朱登浩主任医师 |
(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构架及考核办法 | 自治区人民医院雷韦主任医师 |
(七)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在外科体系管理中的应用 | 自治区人民医院苏鹏程主任医师 |
(八)《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在医院医疗质控管理中的应用 | 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冯蕾副主任医师 |
(九)内科体系医疗质量管理方法探讨 | 自治区人民医院毛敏主任医师 |
五、其他事项
1、凡参加本次培训班的所有学员50元/人(含资料费),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将授予自治区级一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3分,参加者务必携带学分卡。
2、参训人员食宿食、交通费用自理,需要住宿者请在回执统一说明,会务组可以统一安排。
3、请各单位积极派人参加培训,并于2017年6月10日前将培训回执报至54033490@qq.com或电话。
六、联系人及电话:李攀宏13609998383
电子邮箱:54033490@qq.com
附件:《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解读及二级医院质量管理实施探讨班回执表
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医务部科教科
201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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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0000
电话:0991-3056500
传真:0991-305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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