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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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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编号:XJETYY-CS202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口腔科诊室改造项目

1

280,526.91

口腔科诊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5、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12-262020-12-30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1. 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2号楼家属楼3单元603室

  2.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6.企业信用截图证明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贰份。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01-06 11:00:00

    七、磋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1号楼4楼2号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21-01-06   11:00:00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991-3056196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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