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计划以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空调安装项目的成交商,项目编号:XJETYY-ZB2021-14,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报价的供应商在2021年7月9日上午11:30向我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附详细报价单)。
2、项目预算金额:18600元,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报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向本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均按人民币进行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及所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相关要求:
(1)供应商负责将甲方现有空调送至指定安装地点。
(2)安装前负责对空调进行清洁保养,保障安装后空调的正常运行。
(3)本次费用包含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调试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
(4)如供应商需勘察现场请于2021年7月7日上午12:00前致电15214802909,联系人:张老师,下午18:00-19:00统一勘察现场。
四、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2号楼板房绩效组办公室
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报告。报名时查看以上资料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核查后退回,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五、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提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将该文件打印出来后进行签字、盖章,于2021年7月9日11:30携带至我院1号楼4楼2号会议室。
2、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作为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贴上封条,响应文件封皮和密封条上均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4)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
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六、联系方式
电话:15214802909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39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招标办
2021年7月5日
地址: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393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3056500
传真:0991-3056678
邮箱:xjetyy@yeah.net
Copyright © 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 新ICP备20000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