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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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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首页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针对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及国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按照上级疫情督导指挥部要求,为严格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感染发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医院近期就诊须知通告如下:

一、门急诊患者须知

1)凡来院人员,须持有7日内(从核酸采样时间算起,电子版/纸质版均可)有效核酸检测报告、新疆政务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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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门诊、急诊人员需在预检分诊处查验健康码或行程码,查验核酸报告,经过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医院(为减少等待时间,避免拥堵,建议您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测温、安检等)。

3)请主动配合三级预检分诊医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主动报告有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鼻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相关的10大症状,以及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居住史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如有以上情形,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4)就医过程中,请您听从医务人员疏导安排,保持一米距离,隔位就坐,执行“一人一诊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行咳嗽礼仪,如实告知病情、行程轨迹等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回答医护人员关于新冠肺炎临床特点及流行病学史的询问。

5)为方便您就医,我院门诊实行预约就诊,请提前拨打电话3056500、3056501预约挂号,或手机微信关注“新疆儿童医院”,点击“掌上医院”进行预约挂号,做到不扎堆、少聚集。

图1-2 

二、住院患者须知

1)所有新住院患者及陪护须在我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持有3日内核酸报告的患者及陪护在我院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抗体采样后可进入专科病区;无3日内核酸报告的患者及陪护在我院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抗体采样后须在缓冲病区等待检测结果或预约住院,待检测结果阴性后进入专科病区。

2)住院病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禁止离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除外出检查、治疗、手术等医疗相关事由,不得随意离开病区。如有特殊情况,请与主管医生或护士联系。

3)住院患者实行“非必要不陪护”原则,经医师评估确因病情或手术需要的,固定1名人员陪护,住院期间定期进行核酸检测。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重症医学科病区不安排陪护,我们就是患者的家人。

4)患者住院期间谢绝来院探视,鼓励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我院将按时供应三餐并配送至病房,患者及陪护无需外出就餐,方便你我他。

5)请自觉服从病区管理及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和/或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须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始终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聚集,不串病室。随全国及自治区疫情趋势变化及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医院将对以上要求做出动态调整。随时会启动疫情相关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排查及核酸检测,请您务必配合。

三、发热门诊须知

我院设有独立的发热门诊,且24小时开诊。

(1)发热门诊所有患者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新冠病毒抗体、血常规检测。

(2)对于具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患者应直接至发热门诊就诊。

(3)预检分诊发现可疑流行病学史及接触史的患者及有上述症状患者请您服从引导,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特殊时期,因部分限制措施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衷心感谢广大患者和家属的理解和支持!

 

 

 

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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