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就芬太尼类物质管制进展和进一步工作进行了发布,这是中国禁毒法制建设历程中的重大举措。同日,国家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2019年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芬太尼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我国从1996年将芬太尼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进行管制。国家高度重视包括芬太尼类在内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立法,并陆续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具有依赖性潜力物质的管制机制。截至目前,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国际社会关注的芬太尼类物质我国已列管25种,超过联合国关注的21种。同时,进一步的依法管制工作仍在进行中,例如,我国将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以应对其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保护人民群众免受毒品侵害。
我院也在近日由医务部联合药剂科,前往手术室麻醉科进行麻醉药品使用管理专项现场督导检查,对麻醉药品的具体基数、日消耗量、领用流程、日常交接、使用记录进行指导,规范,同时对麻醉科麻醉药品的日常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药剂科在做好麻醉药品原有“五专”管理外,今年也依据《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组织专人对医师开具的每张麻精药品处方进行合理性点评,对认为存在不合理之处的处方,第一时间与开具处方医师联系,今后,还将继续做好麻醉药品管理的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麻醉药品合理使用。
药剂科 韩博超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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