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计划以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附属配件采购项目的成交商,项目编号:XJETYY-ZB2021-09,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报价的供应商在2021年6月25日上午11:00向我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附明细报价单)。
2、项目预算金额:7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报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向本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均按人民币进行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付款方式: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90%的货款;预留合同总价10%为质量保证金;两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无质量问题且在质保期间履行质保内容,经甲方再次签认后;一次性返还10%的质量保证金。
二、供应商及所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进口产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内容:我院现有飞顿激光脉冲治疗仪,型号:lovelyII,需更换两把手具,型号分别为APT540、APT570。
2、相关要求:
(1)质保期:两年;
(2)交货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
(3)报名时领取参数资料。
四、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2号楼板房绩效组办公室
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进口产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报告。报名时查看以上资料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核查后退回,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五、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为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口产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袋并密封,携带原件备查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3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1号楼4楼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2、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作为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贴上封条,响应文件封皮和密封条上均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4)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
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七、联系方式
电话:15214802909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393号
附:投标书格式(请见附件,点击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招标办
2021年6月21日
地址: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393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3056500
传真:0991-3056678
邮箱:xjetyy@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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