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计划以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二次供水箱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项目询价函的成交商,项目编号:XJETYY-ZB2021-11,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报价的供应商在2021年6月28日上午11:30向我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附明细报价单)。
2、项目预算金额:5760元,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报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向本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均按人民币进行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付款方式:完成本年度清洗消毒工作,并提交水质检验合格报告后,一次付清费用。
二、供应商及所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内容:我院门诊病房综合楼(一号楼)负二层生活水箱58.5m³,需进行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
2、相关要求:
(1)服务地点:乌市沙区阿勒泰路3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院内。
(2)服务期:一年;
(3)根据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有关规定,每半年对生活水箱进行清洗消毒一次,每季度进行水质检测一次,取水样送到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四、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2号楼板房绩效组办公室
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报告。报名时查看以上资料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核查后退回,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五、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为原件);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袋并密封,携带原件备查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3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1号楼4楼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2、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作为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贴上封条,响应文件封皮和密封条上均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4)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
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七、联系方式
电话:15214802909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393号
附:投标书格式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二次供水箱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项目询价函投标书格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招标办
2021年6月22日
地址: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393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3056500
传真:0991-3056678
邮箱:xjetyy@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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