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自治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改革试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新医保函〔2022〕20号)文件要求,经2024年3月12日医院第七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医务部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递交《关于更换特需门诊备案专家的请示》(新区儿医〔2024〕43号)及备案材料,现对特需门诊备案出诊专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如需反映情况,公示期间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反应或面谈等方式向纪检监察办公室或医务部反馈。
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991-3056123
医务部 联系电话:0991-3056128
医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393号
邮政编码:830000。
北京儿童医院新疆医院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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